赵县盗窃破坏变压器六人团伙被判刑
近日,先后到18个村庄,盗窃、破坏多台变压器的6名被告人被赵县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。
经赵县法院审理查明,单德团与其他不同等的被告人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,先后在赵县、藁城市、栾城县、新乐市、井陉县、鹿泉市、临城县的18个村庄,共破坏30KVA变压器2台、50KVA变压器16台、80KVA变压器5台、100KVA变压器3台、160KVA变压器1台,并盗走铜芯,总价值72.04万元。被告人单德团、朱庆良、朱庆银、董锁柱、樊长帮、董许宁分别参与盗窃17次、12次、12次、9次、3次、1次,参与破坏不同型号变压器27台、23台、20台、15台、5台、1台,价值分别为72.04万元、48.9万元、42.4万元、8.2万元、3.9万元、2.3万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单德团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破坏电力设备,触犯了相关法律,对6名被告人判处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和不同数额的罚金。日前,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。